关键词 硫化氢;二硫化碳;中毒,职业性;诊断
1 病历报告
患者,男,42岁,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司泵工,1984年10月上班,总工龄为21年,专业工龄为15年。2005年5月23日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给排水车间根据生产工艺情况,决定对老污水二线沉淀池进行清理污泥大修工作。5月23日开会布置工作,24日正式开始工作,6月27日6:40该患者等5人开始轮流替换清池,7:45该患者下池工作,30min后换班时该患者从池下上到地面,约1min后晕倒,他人急拨120急救电话,将该患者送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院,11:00时转入吉林市中心医院,28日中午转入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。该患者入院前昏迷、抽搐3h,小便失禁,双瞳孔等大同圆,对光反射减弱,压眶反射消失,余正常。入我院时神志清楚,言语欠流畅,扶入病房,自动体位。血压130/80mmHg,体温正常,脉搏62次/min,眼睑轻度水肿,眼部皮肤呈深褐色,口唇轻度发绀,咽部充血,扁桃体无肿大,双肺听诊呼吸音清,未闻及干、湿罗音,心率62次/min,节律整,双侧肱二头肌、肱三头肌反射正常,双侧巴彬斯基征阴性。
2 职业接触史及防护情况
2.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处提供患者职业接触史证明材料
2.1.1 急性事情经过 清理沉淀池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主要为硫化氢,根据单位安全处提供的材料可知在此过程中该患者接触硫化氢30min。
2.1.2 职业接触史 粘胶纤维生产过程中,二硫化碳和硫化氢是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,根据单位安全处提供的材料可知该患者从事司泵工年限为15年,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硫化碳和硫化氢,平均每天接触4h,每周工作5d。
2.2 现场防护 工作现场防护设施差,在清理污泥过程中和平时的粘胶纤维生产中均无通风排毒设施,夏季只能开门窗自然通风。
2.3 个人防护 在工作中穿单位统一着装的工作服,配戴一般的口罩。
3 临床症状、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
3.1 症状及体征 根据前面所述的病情经过可知,该患者昏迷、抽搐3h余,小便失禁,体检瞳孔对光反射减弱,压眶反射消失。
3.2 辅助检查结果 2005年6月28日血常规:WBC 12.1×109/L,RBC 5.09×1012/L,Hb 162g/L,PLT 214×109/L,L 18.8%,GR 78.2%。2005年6月28日心电图:窦性心律,正常心电图。6月29日胸部正侧位X线片:右下肺支气管周围炎。7月5日脑电图:界限脑电图。7月18日心电图:窦性心律,左室高电压,ST改变,不正常心电图。8月12日肌电图:多发性周围神经源性损害(双下肢)。
4 现场监测资料
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检验处提供的供水车间化验报告单:2005年6月27日6:35污水二线斜板沉淀池内空间硫化氢浓度为25.00mg/m3(最高允许浓度),二硫化碳浓度为48.00mg/m3(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)。6月27日9:00污水二线斜板沉淀池内空间硫化氢浓度为18.00mg/m3(最高允许浓度),二硫化碳浓度为46.00mg/m3(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),6月27日10:35污水二线斜板沉淀池内空间硫化氢浓度为5.94mg/m3(最高允许浓度),二硫化碳浓度为46.00mg/m3(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)。参照GBZ2-2002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》,硫化氢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.00mg/m3,二硫化碳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10.00mg/m3,根据事发单位质量检验处的监测结果可知当时现场硫化氢浓度、二硫化碳浓度均超过国家卫生标准。
5 既往史、个人史及家族史
既往史:患者患高血压病、冠心病2年,否认肝炎、结核病史,无特殊药物过敏史,无急慢性职业中毒史。个人史:久居吉林市,有吸烟、饮酒嗜好,配偶子女身体健康。家族史:无特殊阳性记载。
6 诊断
根据上述资料,吉林市职业病诊断小组依据GBZ31-2002《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》和GBZ4-2002《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》,诊断结果: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度中毒;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轻度中毒。
7 讨论
1)硫化氢为无色窒息性气体,易积聚在低洼处,因此在疏通阴沟、下水道等能产生硫化氢的场所,应事先通风,进入高浓度场所,应戴供氧式防毒面具而不是一般的口罩,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,一旦中毒应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,进行对症抢救,昏迷者可进行高压氧治疗。2)二硫化碳为易挥发性的液体,在粘胶纤维生产等化纤行业中接触二硫化碳。二硫化碳主要损害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,并可影响脂质代谢,引起动脉硬化,继发血管性损害。因此接触二硫化碳的劳动者,应该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进行上岗前、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体检,以便早期发现职业病损害,及时采取治疗措施,减少职业病的发生。
吉林省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